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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结余 (Accumulated value) 全险 (All Risks) 这个名词表面涵义使人有点混淆,以为这类保险包括范围相当广泛。事实上,有些风险仍然不在承保之列。换言之,投保人不应对「全险」 一词顾名思义,而应详细阅读保单内的条文。 年金 (Annuity) 年金计划是一种向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的保险计划,用途多以作为养老金。保险公司会收取受领人(Annuitant)一笔款项作为支付年金的代价。年金的受领人可以一个或多过一个,而购买年金可以在开始时一次过缴付,亦可以是预先分期缴付。 比例计算法 (Average) 保持十足的投保额,使承保人能收取足够的保费是极为重要的,如投保额不足,保险公司会采用「比例制度」。这个制度乃为投保额不足的情况而设,让投保人需要承担不足部分的风险。现时大部分财物和财务方面的保险都采用比例制度来计算赔偿。 「比例分担」条文 (Average condition) 应用于财物保险(船舶保险除外)。如投保额低于重置财物之市值,则赔偿额会于赔偿时按比例减少。 受益人 (Beneficiary) 保单持有人所指定承受保险赔偿金的个人或个体。 改善 (Betterment) 投保于「赔偿契约」保单的财物,经重建或修理后有所改善。 盗窃罪 (Burglary) 通常指强行或以暴力进入或离开有关场所的偷窃行为,较完全偷窃保险的限制为多。如果您有购买窃盗保险,则应查阅实际提供的承保范围,确保切合您的需要。 现金价值 (Cash value) 保单持有人在取消保单合约时可以取回之款项。 保险凭证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由团体保单持有人对个别受保人发出之保险证明,内容清楚说明受保范围。 赔偿 (Claim) 根据保单条款而支付的款项。 损害赔偿合约 (Contract of indemnity) 适用于财物保险,目的是赔偿投保人遭受的损失,主要是避免投保人从不幸中获利(得到的赔偿比损失为大)。由于个人意外保险已有一个预先协议的赔偿额,所以不属于损害赔偿合约。 间接损失 (Consequential loss) 因财物损毁而引致的额外金钱损失。 分摊 (Contribution) 避免投保人因购买多于一份财物或财务保险,而从该项损失中获益。当投保人购买多份保单,而出现下列的情况,便会采用分摊原则: (一) 在同类受保危险的同一损失或破坏; (二) 同一事故; (三) 同一投保人的相同利益。 互有疏忽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根据法律原则,受伤人士可能要为自己受伤负上责任。例如,若您同意乘坐一辆由醉酒者驾驶的车辆,结果引致受伤,您便可能承担互有疏忽的责任。 参与供款计划 (Contributory plan) (一) 团体成员需为其享有之团体保险保障作出全部或部分保费承担。 (二) 需要雇员供款之退休计划。 可转换定期寿险 (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 此乃定期寿险之一种,在指定日期内保单持有人可选择将保单转换成终身寿险。 冷静期 (Cooling-off period) 于「冷静期」内,保单持有人有权取消保单。此权益可让投保人可重新考虑是否愿意承担寿险产品的长期契约。 保障范围 (Cover) 保单上所载的条款及规定。 承保单(附条文收据)(Cover note (conditional receipt)) 一份临时交件,以证明投保人的投保已获接纳。 客户保障声明书 (Customer protection declaration form) 客人在申请保单时如欲打算在保单被核准后取消现有保单,需填备客户保障声明书,表示对因保单转换而引致之损失及后果充份明白,或已清楚了解保单转换没有引致任何损失之原因。 递减定期寿险 (Decreasing term insurance) 此乃定期寿险之一种,其身故保障在受保期间会逐渐递减。 自付额/免赔额 (Deductible) 俗称「垫底费」,有时称为「超额」。只在每宗赔偿个案中,保单毋须负责投保人的首部分损失。在某些风险下,自负额是由承保人加于投保人身上的;在有些清况下,投保人是自愿的,藉此降低保费。 界定福利计划 (Defined benefit plan) 计划参与者在退休时获得的利益已被界定。 界定供款计划 (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参与者定期投入供款的计划 重复补偿 (Double indemnity) 人寿保单或个人意外保单的一种条款,说明若因某一特定原因而获得赔偿时,赔偿金额便会增加一倍。 批单 (Endorsements) 除一般条文外,保单上任何附加的文字。 储蓄保险 (Endowment insurance) 人寿保险之一种,订有保险期限,在期限内如受保人不幸死亡或在期限届满时,受保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都需给付保险金额。 不受保项目 (Exceptions) 有时解释为「除外责任」,用以限制承保人的风险,可见于保单的附属细则内。较显著的不受保例子如战争风险、核能破坏,及已在其它保险保障的财物等。 自付额 (Excess) 在保单赔偿前您须要自付的赔偿额。见「自付额/免赔额」一词。 不受保项目 (Exclusion) 起赔额(率) (Franchise) 若保单列明起赔额,协议的赔偿额将获全数支付。有时也可能会使用时间起赔额,特别是在承保机械故障时。 点击收听单词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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