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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
“ABC”是指ABC(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客户”指合同中提到的客户;“产品”指ABC和客户同意依据此维修合同进行维修的设备及软件。这些 维修合同进行维修的设备及软件。这些“产品”列在合同的首页。
2. 接收
合同的首页及以下十一页所阐述的条款及条件是客户购买维修的提议,经ABC维修部门书面承认后,它将成为一个合同。ABC将客户所付款项入帐、兑现或作任何其它用途,都不构成它对此提议的接收。双方一致同意ABC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件下提供维修。不经明确书面同意,ABC将不受用户购买定单或其它地方的条款和条件限制。一旦ABC的维修部门接收这个合同,合同中的ABC利益归ABC公司所有。
3. 规定的维修
ABC同意对合同首页所列的产品为客户提供维修。ABC将按照此合同首页及以下十一页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这些产品提供维修。维修的起止年限以合同所述日期为准。ABC还将按照合同所阐述的同等条款及条件,以当时维修费标准为客户在履行合同期间所购买的ABC公司以及其子公司生产的其它产品提供维修。一旦这些其它产品交付给客户,ABC将在其保修期截止前,将这些产品的维修费加入定期帐单。对于任何产品在维修期间有丢失、损坏、被盗或迁移事件发生,客户应立即向ABC书面报告此类丢失、损坏、被盗或迁移事件。针对此类事件,ABC将于收到书面报告的当月月底终止客户对此类产品相关的维修费支付义务。
ABC将根据客户要求拆除车载产品并将其安装在其它车辆上,此项服务按客户提出要求时的服务费标准收费。
如果合同首页没有说明,本合同将不包括馈线、天线、发射塔或发射塔照明装置等维修。维修包括维修正常磨损及使用损坏的产品所需要的劳务以及配件,但不包括消耗品及它们的安装。维修不包括维修或更换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损坏的产品。这些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意外事故、物理或电子滥用、错误操作、不可预知因素、火灾或其它灾难。为没有提到的维修提供维修将按高于合同标准的ABC维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合同中的产品必须在产品说明书所述环境条件下进行维修。环境条件与产品说明书不符造成的损坏不在本合同维修范围之列。
对于将电话线和其它产品与ABC维修的产品联接使用的情况,ABC对此类电话线和产品将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义务,但将根据要求协助电话公司进行维修,并按高于合同标准收取适当费用。
客户应在本合同的首页标明处于固有安全状态的所有产品,以便使用合适的备件及操作步骤维护此种状态。
维修开始十二个月期满后(或此后的任何时候),如果ABC认为由于(但不仅限于)产品过度使用、性能劣化或无配件等原因而不能进行适当的或经济的维修,ABC将单方面作出如下两种选择:(1)将此产品从合同中去掉;或(2)提高此产品的维修费。在作选择之前,ABC将提前30天以带回执的信函书面通知客户。客户收到维修费增加的通知后,可以在30天内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如果客户有正当理由反对维修费增加,那么ABC将选择第(1)条,即将此产品从合同中去掉。客户支付此类产品维修费的义务将于产品从合同中被去掉的当月月底终止。
4. 维修标准
ABC将按如下标准对产品进行维修: (1)使用ABC配件或同等质量配件;(2)按ABC产品手册所述标准对产品进行维修;(3)遵循ABC对其产品提 出的常规维修程序。
5. 维修时间与地点
维修将在合同首页规定的地点进行。如维修在产品所在地进行,客户应在该地提供遮挡、暖气、照明及电力。产品出故障时,客户应立即通知ABC,并允许ABC自由、全面地接触产品。在ABC对产品维修期间,客户应与ABC全面合作。客户不能将ABC放弃对客户的责任追究权或其它限制条件强加给ABC而作为允许其进入现场之条件。客户应该允许ABC自由、彻底地接触产品、了解产品状况。客户应允许ABC免费使用必要的机器、通讯设施、设备、特征及其它产品(ABC正常提供的除外)。车载台及可以卸下的产品应由客户运送到本合同首页所指定的ABC维修中心。
除非合同首页特别指明,本合同下的维修服务时间为ABC维修中心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包括节假日。
6. 支付/税金
每笔款项应在合同首页所述日期的当天或前几天支付。如果客户不履行合同,没有支付ABC有关费用,ABC将通过带回执的信函通知客户终止合同。除了所得税及ABC可以通过合法手续得到补偿的税以外,客户应补偿ABC与产品维修有关的所有财产税、销售和使用税、其它的税种及现在和将来国家和当地法律和规章制度征收的税或有关资产费用。
7. 分包合同权
ABC有权对合同要求的全部或部分维修订立分包合同。ABC应通知客户每个分包人的名字和地址。
8. 费用的修订
在合同首页所述的终止日期周年之前,ABC可以修改合同首页所述的维修费,并于终止日期周年之前60天书面通知客户维修费增加的数量。客户接到通知后,可以在终止日期或终止日期的周年日终止合同,并提前30天通过带回执的信函按合同所述地址书面通知ABC,否则新的维修费在该周年日起生效。在此类终止事件中,所有累积的和未付的费用应于终止日期前立即支付。
9. 自行延长一年
在合同首页所述的终止日期后,合同将在下一年继续生效,但ABC或客户只需提前30天通过带回执的信函按合同所述地址书面通知对方即可在终止日期或任何一个终止日期的周年日终止合同。
10. 维修的中断
如果产品发生故障,客户应通知维修代理。如果维修代理没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好产品,客户应通知ABC指定的ABC机构。客户通知维修代理和ABC指定的ABC机构以后,ABC将对影响维修中产品的使用或传送工作的、由于ABC或其分包人的错误所造成的中断或干扰负一定责任。此责任最大限度是以月服务费为基础,根据维修中断或干扰的时间向客户提供适当比例的补偿。对合同中由于直接或间接的非ABC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维修失败或耽搁,ABC将不承担责任和义务,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可预知因素,公共敌人因素,中国、美国、美国任何州或地区或其政治分支的因素、哥伦比亚地区因素,客户及其代理商、雇员或分包人所造成的因素,还有火灾、水灾、意外事故、流行病、隔离检疫期限制、罢工、运输封港因素,以及不寻常的恶劣气候因素等等,另外还包括由于这些因素导致ABC分包人所造成的失误。#p#
11. 担保限制
除非合同特别列明者外,ABC不承担其它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适用性方面的隐含保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ABC将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12. 国家无线管理委员会或邮电部以及其它与政府有关的事宜
尽管ABC会协助客户作向国家无线管理委员会或邮电部申请许可的准备工作,但向国家无线管理委员会、邮电部及任何其它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申请所需许可或授权书的责任,全部由客户一方承担。客户也应自己负责遵循国家无线管理委员会或邮电部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其它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ABC及其任何一个雇员都不是客户在国家无线管理委员会、邮电部、或其它政府方面事宜上的代表。但是,ABC可以免费协助客户申请国家无线管理委员会或邮电部的许可证。
13. 全面合同
客户承认已经阅读并且理解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承认这是双方共同认可的完整的结论性的声明,承认本合同已经阐明了双方在论述主题上所达成的一切一致意见和理解,并承认ABC和客户双方迄今为止就上述主题所达成的理解与共识,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已被归入本合同,合同本身全面完整地表达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14. 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和增补除非成书面形式,并由ABC有权认可这类修改的区域维修副总裁及客户授权人的签名,否则对ABC是无效的。
15. 有效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项条款或条件在任何程度上被法院或其它法庭判为无效、作废或不可实施,那么该条款或条件与法律相冲突之处将不予实施并且作废,但本合同其余条款或条件将继续实施,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也将照合同根本没有包括那些特殊的、被判无效、作废或不可实施的条款或条件那样理解及实施。
16. 标题
本合同所用的章节段落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并不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7. 法律
本合同和双方的权利及责任将按照-----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
18. 转让
如果事先没有取得ABC书面同意,客户全部或部分转让或移交本合同,将不对ABC有约束力。
19. 弃权
ABC方面或客户方面没能或延误履行本合同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将不被视为放弃本合同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
20. 起诉时间
除有欠付款项外,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事件的起诉必须在事发两年内才有效。如有关法律规定的时效更短时以更短者为准。
21. 文字
本合同由中、英两种文字签署,两种文字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中、英两种文字签署,如有冲突以英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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