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证明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19 01:13 字体: [ ]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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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Statement/Declaration),也称出口商证明(Exporter's Certificate),顾名思义是由受益人按合同、信用证和有关规定对外出具的说明其已履行了某义务、完成了某工作或行为符合进口商和进口国的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一般无固定格式,内容多种多样,以英文制作,通常签发一份。 受益人证明的基本要求。 1. 单据名称。这种单据的名称因所证明事项不同而略异,可能是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船样、样卡和码样等)、取样证明、证明货物产地、品质、唛头、包装和标签情况、电抄形式的装运通知、证明产品生产过程、证明商品业已检验、环保人权方面的证明(非童工、非狱工制造)等。 2. 证明上通常会显示发票号、合同号或信用证号以表明与其它单据的关系。 3. 证明的内容应严格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4. 因属于证明性质,按有关规定证明人(受益人)必须签字。 5. 单据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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