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好的法学院:耶鲁法学院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18 03:03 字体: [ ]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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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美国最好的法学院,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耶鲁大学法学院。的确,这所法学院连续多年在各种排行榜中夺得“全美最佳法学院”的称号。去年,它在具有相当权威性的杂志评比中又名列第一,而且得分比名列第二的斯坦福法学院高出了许多。当然,耶鲁法学院一些著名的毕业生也为它增光不少。例如,前任总统克林顿和希拉里就是在耶鲁法学院相识并相爱的。 耶鲁大学地处康涅狄格州充满人文气氛的小镇New Haven。这个小镇虽然小,却有世界一流的艺术馆、交响乐团和艺术剧院。在街头到处是充满地方风味的餐馆、咖啡店和小商店。就是在这样宁静、悠闲而富有情趣的氛围中,却成长着美国最优秀、最有竞争力的法律人才。  提到耶鲁法学院的特点,人们首先会想到它古色古香的建筑、悠久的历史、在各个领域声名卓著的学者,以及在全美法学院中藏书最丰富的法学图书馆。当然,人们也很难忘记从这个学校毕业的著名毕业生,包括克林顿和希拉里,以及去年总统大选的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利伯曼。  *二十世纪初还默默无闻*  但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罗伯特.戈登认为,耶鲁法学院最大的特点,在于把法律看作是改善社会的重要力量,并以此为基本准则来培养人才。他说,所有的法学院都教授法律。但什么是法律,有的法学院定义较窄,有的较宽。耶鲁法学院的定义,大概是美国所有法学院中最宽泛的:“耶鲁法学院认为,律师不仅是为私人和公司提供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他们也是政策制定者,是政治家,也是社会的改革者。这种哲学反映到教学内容上,就是我们不单纯强调法律专业知识,也强调学生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历史等方面具有雄厚的基础。”  罗伯特.戈登说,耶鲁法学院的这个特点和它的历史有密切的关系:“在整个十九世纪,耶鲁法学院基本上一直默默无闻。它只是一个培养能通过康涅狄格州律师资格考试的小法学院而已。但是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耶鲁法学院和哥伦比亚法学院一起成为所谓‘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开先河者。这种运动认为不能光把法律作为僵化的条文和规定,而应该更把它看作是改变和改革社会的重要力量。反映到法学院的教学上,这种运动主张让学生从哲学、历史、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多种角度来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的,它对社会产生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它来改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等。”  戈登教授说,这场运动对美国的法律界和法律教育界都 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使耶鲁法学院一跃成为美国最顶尖的法学院之一。从七十年代开始,这种哲学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法学院的课程安排中都得到了一定的体现。而在这之前,很多学校只是单纯地教学生如何运用纯粹的法律专业知识。戈登教授说,耶鲁法学院的哲学反映到了它的教学特点和学术研究中。他说,法学院特别强调教授的学术能力。目前法学院最强的研究领域包括:宪法、经济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历史以及国际法,尤其是人权法。美国很多上述领域最著名的学者,都来自耶鲁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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