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表及求职信的撰写(1)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9-01-09 01:34 字体: [ ]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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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的求职管道中,准备履历表(Resume)和求职信(Cover letter)是必然的一道程序。而人事主管部门面对成千的履历表及求职信,其平均浏览的时间不过一至三分钟。   因此,如何在众多的应征者中脱颖而出,受到青睐,个人之学历及能力固然重要,但一份经过设计,适当包装的履历表,虽然不保证找到一份工作,却很可能因此让人耳目一新而获得面试的机会。即使在新时代,注重人际关系网络,毛遂自荐,主动拜访的求职方式下,一份简洁有力的履历表,依然是个人随身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之一。   履历表及求职信的撰写并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但基本上一些重要讯息仍应适当处理,有关履历表及求职信之各种格式或撰写方式可进一步参考有关书籍。   一、履历表   履历表的主要目的乃在获得面试的机会,并且在面试时作为对谈的参考依据,因此应针对工作要求及求职目标逐一设计,以平实简洁方式表达个人之学经历与应征工作间之配合关系。   1、撰写履历表前之准备:   (1)专人代写或自行撰写:时下虽然履历表专业服务公司甚为流行,但因服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对顾客之认识亦属有限,其为达推销目的,往往在行文用语上展现夸张花俏,而内容很可能空洞不切实际。因此专家们大多鼓励求职者自行设计并撰写履历表。   一来可以针对各种不同工作性质或工作要求,重新筛滤个人学经历、专长,逐一设计符合各个工作应征之需求;二来可以节省一笔开销。一份好的履历表不是急就章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过滤,因此,在准备履历表时,时间是绝对不可节省的。   (2)纸张及缮打设备:履历表所有之纸张以纯白或淡白色品质佳者为主,纸张大小以8.5x11之规格为原则。避免使用彩色纸张,一来过于花俏,二来不易阅读。缮打时以洁净为原则,近来计算机文书排版便捷,而且日后修改容易,对于履历文书之处理是很理想的工具,唯打印时应以激光打印机打印,针式打印机有碍美观,应避免使用。   (3)语气及用语:用语上力求平实、简洁、不吹嘘夸大,但字里行间仍应透露出自信及个人之才能。   2、履历表之主要内容:   (1)姓名、地址、电话:如通讯处无公司住家或日夜之别者,则应将姓名、地址、电话置于纸张起首处之中央(例一),若通讯处有地点、时间之别者,则姓名列于起首中央,而将通讯地址、电话分置于左上及右上方之处(例二)。   例一:   Game McGuire   1724 Green Street   Indianapolis, IN 46204   (317)896-4289   例二:   Mary Jane Doe   Home Address: School Address:   2340 Longfellow Street Hamilton Hall, R-226   EL Segundo, CA90245 State University   (213)555-6582 San Jose, CA94587   (408)555-5065   (3)工作目标 (Objective):这项内容视情况需要而定。如果能明确界定出求职目标,则可以让雇主轻易地掌握到求职者是否为其所需。最好能针对自己的兴趣,准备不只一个目标,每一份履历表只放一个目标,在界定时避免太狭隘,以免丧失机会。人力资源专家认为除非对应征职位、职务性质、工作地点、工作性质、行业有相当确定之认识时,才须加入目标此项,否则若求职范围广泛,而且兴趣不固定者,最好省略目标一项,以免受撰述限制而失去其它面试的机会。   (4)教育程度(Education):以倒叙方式详列每项学位、获得日期、就读学校、就读系所、学业成绩优良者甚至可以列出GPA成绩,或班上排名,或百分比。一般人事主管认为只有学业成绩表现不佳者才会藏拙不列出成绩及名次。而若主修成绩优于总平均,而主修与应征职位密切相关者则不妨以如下方式列出:   Overall: GPA: 3.5 (on 4.0 basis)   Major: Economics. GPA: 3.85   具博士学位者则另须列出博士论文标题,指导教授姓名以及以二、三行摘述论文菁华。荣誉及奖项 (Honors & Awards)可列于「教育」大项中,也可另行独立分项以显示个人杰出表现之处,列叙时亦依日期倒叙列出。   (5)工作经验(Work experience):内容应包括受雇单位、地点、职称、就职时间(年月即可)、担任职务、工作表现。在说明工作表现时尽量以量化方式表达,例如:提高总产值10%,而且应以诚实为原则,若为团队完成者,不应将功劳揽在一己身上,吹嘘很容易被视破。描述时不须以完整句子表达,而是以Action Verbs为首(附一)说明工作成就、具体事实等。若仍在学无就业经验者,则应强调研究成果或课外活动表现,打工经验等。   (6)其它可独立分项者:特殊技能如计算机语言专长,熟悉软件及硬设备等。或如语言能力(各种外语之熟稔程度,包括听说读写),参加之专业团体或协会、社团组织,担任职务等足以展现个人社交活跃之能力,再如执照专利及特别证书等亦可列出其获颁日期,获颁单位。至于重要论著(Publication)若为数不多,则可列入履历表内,但为避免履历表篇幅过长,通常论著多者以采附算方式独立附于履历表之后。服军职者,不管义务与否,或可独立列出并载明日期或并于工作经验之中。   (7)推荐人(Reference),一般只有学术研究性质之工作需详细列出推荐人之姓名、职称、联络电话、地址等信息。否则当应征单位没有要求时,不须主动附上,以免有不良影响。处理时只须于履历表之末写上:References available upon request,但心底应有几个推荐人可备询,以防有求才单位咨询,而推荐人之人选必须是对自己有基本认识,印象佳,且愿给予支持者。声誉卓著之人选虽然具影响力,但其不见得有正面支持时反可能造成反效果,因此未必是适合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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