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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人的文学之父是华盛顿欧文,他给后世留下了大量的小说,散文和传记,尽管现在人们通常只记得他的两部短篇小说《睡谷的传说》(被蒂姆伯顿改编成了《无头骑士》不过原文远没有那么阴森恐怖)和《瑞普凡温科》(讲的是一个妻管严在山洞里一睡就睡了几百年的故事,显然,美国人的历史没那么长,只有几百年,不像我们传说中光看神仙下棋就能看个好几千年的)。虽然欧文不是美国第一个写作的作家,但在他之前的美国诗人或小说家都得不到欧洲的承认,那个时候,欧洲人的认可对于美国人就相当于现在的ISO认证一样,欧洲人的眼里,美洲大陆除了出暴乱的暴徒外,就是野蛮的红皮人,他们会说“什么,美国人也会写东西!”但是欧文的出现改变了这种情况,也标志着美国文学的崛起,既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不到两百年的时间内,美国的文学和美国的经济军事一样,超越了欧洲,在世界范围内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再说一句,欧文曾为华盛顿写过传记,美国的文学之父为美国之父写传记,倒也是一段佳话。
2继欧文后有一个蛮声海外的美国作家是詹姆斯库伯,他的代表作就是我们很熟悉的《最后的莫西干人》。据说使他走向文学生涯的是他和他老婆的一次争执,当时美国盛行盗版,从英国和欧洲大陆发行的书刊,在几个星期后就能在波士顿等大城市出现,但是由于美国的书商们不大可能或不愿意和原作者取得联系,所以就自行其是,大印特印。尽管当时有版权制,无奈欧洲隔着个大西洋远,加上美国刚建国,所以这帮书商有过一段黄金时期,不过他们这么做也使得美国人不用花很多钱就能得到大量来自欧洲的书刊,对普及知识倒是也有帮助。库伯的妻子喜欢看英国小说,手不释卷,某一天库伯也好奇的瞟了一眼,之后就对妻子说她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垃圾上,因为连他都能写出这些书来。妻子一听,就激他写一本。不久他的第一部小说《戒备》出版了,那是一本打着英国人的旗号的描写英国生活的书。当时很多本土作家都喜欢这么干,这也表现出美国人对自己文化的不自信,不过他的第二部作品《间谍》就将目光放在结束不久的独立战争上。这本书一炮而红。美国人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的历史比欧洲的舞会要好看的多。之后库珀就一发不可收拾,尽管他和欧文一样,对现在的读者没有什么吸引力。他的作品也只有《最后的莫西干人》比较受欢迎,但是不可否认,作为美国文学的开拓者之一,库珀让美国人脱离自卑,将目光从大西洋彼岸放回到自己的美洲大陆上。就凭这一点,库珀的名字就能永远镌刻在美国的文学史中。
3 梭罗给我们的印象大概就是那部《瓦尔登湖》,不过大概很多人不知道他还是非暴力不合作的发明者。他有一次因为拒绝缴税而被拘留一天。因为他认为他交的税变成美国侵略墨西哥和印第安人的军费。出狱后他写了著名的《论公民的不服从》。在文章里,他写到,作为一个公民,可能没有能力抵抗政府的错误,但是可以拒绝为政府服务。他的思想在一百年后被甘地和马丁路德金所采用,成为他们解放本民族的重要武器。
4 纳撒尼尔霍桑的祖父,按照阿Q的话,那就是“我祖上也阔过”他的祖先是第一批移民的领导者,官运亨通。但是到了霍桑一代早已没落。霍桑将其归咎于祖上的罪过,他的祖父和曾祖父曾参与过审判女巫的案子中,当时对女巫的审判就是将嫌疑人抓住后一顿折磨,受不了折磨的女人,和所有受不了折磨的人一样,不是说实话,就是说胡话(当然是后一种啦)。霍桑认为祖上造孽,子孙得到报应。而在他的几乎所有的作品中,都会涉及对这份往事的回忆,比如《红字》中疯癫的总督妹妹,而《七角楼》根本就是他因果观的再现。如果知道这些往事,对我们了解他的作品有很大的帮助。
5 梅尔维尔是一个身世曲折的作家,他曾多年在海上漂泊,写过一些非常受欢迎的充满异国情调的游记。但是在他的内心中,他有着更宏伟的想法。游记不过是应景之作。他的呕心之作《白鲸》却让大众感觉闷头一棒,因为对于当时的读者来说,《白鲸》太不像本小说了,它无序,凌乱,有太多和主题无关的内容。《白鲸》让梅尔维尔早年攒集的人气一下被扫光。梅尔维尔此后虽然也发表了很多后世得到拥戴的作品,但一直没能从《白鲸》的失败中摆脱出来。连他死后,报纸也就给了一个中缝的位置给他写了个讣告。不过当二十世纪到来,人们经历了战争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部奇书!《白鲸》在上个世纪初被重新发掘,现在成了最能代表美国人和美国人精神的书之一。梅尔维尔地下有知,也该释然了。
6 惠特曼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不过当年他的《草叶集》第一版出版的时候,公众的态度则没那么客气,读惯欧洲那些优美精致整齐的诗歌的美国人第一次读《草叶集》的时候,显然认为这是牛在哼哼。书中的诗既不押韵,也没有什么优美的辞藻。一行诗拉得老长,让人能读断气,不知所云。惠特曼想了个很聪明的办法,将书献给了当时在美国文化界响当当的爱默生,爱默生读后,欣喜若狂的发现原来他一直在寻找的美国诗人终于出现了,于是他为《草叶集》写了卷首语。爱默生的反映给了《草叶集》希望,也给了惠特曼希望,他在后来的时间里,一直不停的将新创作的诗加入到《草叶集》中。顺便说一句,《死亡诗社》中的《船长,我的船长》就是他的作品,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押韵诗,但是比他的很多典型的惠特曼诗要流传的更广,看来对于一般人来说,押韵诗琅琅上口,更容易记住。
7 迪金森是和惠特曼同时期的女诗人。但是和惠特曼完全相反,她的一生绝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家中,比奥斯汀还深居简出。据说她生病时,都要带上面纱才肯见医生,还把对方下了一跳。她修女般的生活似乎和她小时经历太多的葬礼有关。她的诗短小精悍,也不受押韵的限制,同样也和当时的主流相悖。她一生中写了上千首诗,但是只发表了几首,当看到编辑肆意篡改她的作品时,迪金森彻底和他们断绝了关系,从她给编辑的一封信中就能看出她的愤怒,那封信劈头就是“先生,难道给我回信会杀了您吗?”迪金森也和梅尔维尔一样,在20世纪才渐渐被美国人理解,现在她成为了美国诗歌界一座几乎无法逾越的高峰。
8 爱伦坡是个古怪的诗人和小说家,他的诗歌理论在当时惊世骇俗,他认为诗歌就是诗歌,诗歌的美就在于它的语言,所以诗歌不需要承载什么社会责任和个人激情,雪莱和波普的诗歌在他看来就是酸的要死,他的名作《乌鸦》完全贯彻了他的美学概念,妖艳,阴森。因为他说过,再没有比一个美人的死更美丽的事了。他的小说多为短篇,大多都是涉及死亡、鬼魅的阴森之作,同时也有侦探小说。坡的作品在美国同样没有市场,倒是在法国掀起了轩然大波,直接促使了法国印象派和唯美主义的诞生。再说说坡的私人生活,他和自己的表妹弗吉尼亚,一个美丽却羸弱的女子结婚,但是她只有十几岁,我们不妨八卦的称坡为loli控。但是弗吉尼亚跟着破没有过一天好日子,而且因一种十分罕见的血管爆裂症去世,弗吉尼亚的死给坡很大的打击,也直接影响着他的创作,他的代表作《厄舍屋的倒塌》和很多作品中都描写了亡妻(或亡妹,鉴于弗吉尼亚的双重身份)死而复生。在爱妻死后没有几年,坡就因为过度酗酒倒在阴沟里,不治身亡,他至死都背负着变态作家的骂名,但是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用一百年来等待读者”的那样,坡已经成为了美国最优秀的作家之一。他所创立的风格直到现在都被惊险小说家,侦探小说家,魔幻主义作家等等各个流派的作家学习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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