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专业在厦门申请评职称可不考外语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8 06:31 字体: [ ]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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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2月7日公布,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课题组已初步形成了完善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建议,9类人员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那么,在厦门评职称对外语的要求怎样呢?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了解到,我省在2004年11月就出台了《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将根据各专业技术岗位特点,分层次、分系列、分岗位、分年龄合理确定职称外语要求。在厦门评职称目前仍按这项规定执行。  哪些人评职称不考外语?  据了解,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20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包括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中小学教师;3.技工学校教师;4.经济专业人员;5.会计专业人员;6.统计专业人员;7.体育教练员;8.新闻专业人员;9.翻译专业人员(第二外语);10.广播电视播音人员;11.出版专业人员;12.图书、资料专业人员;13.文物、博物专业人员;14.档案专业人员;15.工艺美术专业人员;16.艺术专业人员;17.律师;18.公证员;19.船舶技术人员;20.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哪些人评职称要考外语?  对于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则要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但上述人员中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另外,符合闽人发〔2002〕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除免试人员外,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或全省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含1年有效期的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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