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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统治者向来都害怕人民自由集会,所以秦始皇下令“偶语(相聚私语)者弃市(在闹市处决后暴死)”(《汉书·高帝纪》”。*** ***从前英国也有一条禁止集会的法律:《取缔骚乱法》。这条法律于一七一五年颁布,规定执法官有权解散十二人或十二人以上的集会,程序是先向他们宣读这条法律的内容,假如宣读之后一个钟头人们还不肯散去,当局会把他们拘捕判刑,包括死刑。《取缔骚乱法》当然早就废除了,不过,人们今天还常常用read the Riot Act(宣读《取缔骚乱法》)来说“训斥”或“严重警告”,例如:The boss read him the Riot Act for not doing his work properly.(他不好好工作,给老板严重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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